先判断实习性质:若是学校统一安排、与毕业挂钩的实习,学校负有实习管理和协调职责;若属自主实习,也要看学校实习规定和实习协议。单位“开除”一般只是解除实习关系,在校生实习通常不按劳动关系处理,不能直接劳动仲裁,但可依实习协议追究违约或要求说明理由。
建议马上做四件事:一、让学生书面联系辅导员、院系和教务/实习管理部门,说明已实习两个月、被解除的原因,申请更换实习单位或补足一个月,并请求对已完成的两个月予以考核认定。二、保全实习协议、考勤记录、工作记录、聊天记录、解除通知、学校实习规定等证据。三、查看学校规章制度是否明确“必须满三个月且单位出具证明才能毕业”,该规定应已向学生公开;若学校无明确依据却拒发毕业证,可向学校申诉,必要时向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反映。四、与单位沟通,争取出具客观的实习经历证明或解除说明;协商不成,按实习协议约定处理。不要伪造实习证明。若学校不安排补实习、不认定已实习时间,导致毕业受阻,可要求学校书面说明依据,并依法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