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劳动相关法律明确,用人单位扣除员工工资,必须具备合法依据,同时履行法定程序。
用人单位可依法扣除工资的情形分为以下几类。
员工工资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的,用人单位可直接从工资里代扣对应个人所得税款项。
用人单位可从员工工资里,代扣代缴员工个人需要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对应份额。
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员工履行抚养费、赡养费清偿或其他债务清偿义务的,用人单位可按文书载明的金额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对应款项,扣除后需保留员工及其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员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单位可就此申请赔偿扣款。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扣除后剩余工资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正常申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直接扣除事假对应时长的工资。员工申请病假的,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剩余差额部分可依法从工资中扣除。
所有工资扣除行为,都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经过员工确认的合法规章制度作为支撑。没有合法支撑的工资扣除,属于无故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员工遇到此类情况,可直接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材料,也可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主张足额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