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启动解雇相关操作的第一步,必须先完成合法性核验,把解雇事由的真实属性核实清楚,绝对不能跳过这一步直接和员工谈离职。如果是员工自身出现严重违反单位合法公示的规章制度,或是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实打实的重大损失这类情况,属于过失性辞退的范畴,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额外赔偿,直接出具书面的解除通知送达员工,跟进完成日常的离职交接即可。
如果员工本身没有主观过错,只是医疗期满后既没法回到原岗位履职,也没法胜任单位另行安排的适配工作,或是经过合理调岗后还是无法完成对应工作要求,这种属于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况。单位要么提前三十天把书面解除通知交到员工手上,要么当场多给员工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后续再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长核算经济补偿,每干满一整年就发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时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整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直接发半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单位本身拿不出合法的解雇依据,也没有走任何法定的解除前置程序就直接要求员工走人,这种属于违法解雇的情形,需要按照前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单位要向员工出具正式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面写清楚真实的解雇原因、对应的补偿核算金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署专门的解除协议,把补偿款项的支付时间明确下来,常规操作是在员工办结全部工作交接的当天一次性结清。要是双方对解雇的相关问题谈不拢,员工可以直接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是提交材料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要在解除关系后的十五天内,为员工办理好个人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所有工资和对应的补偿款项都要全额结清,不能随意拖欠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