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涉及的月工资计算,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明确计算基数。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应得工资不包含基本工资或实发工资范畴,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为扣除社保、个税前的工资总额。
处理两类特殊情形。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长不满十二个月,按实际工作的月数核算平均工资。核算得出的平均工资数值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接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最终计算基数。
设定上限封顶规则。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确定,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应的赔偿金,计算基数与经济补偿金一致,同样适用三倍封顶、十二年最高支付年限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