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工前的交桩和接桩;
(2) 控制网建立,导线点加密,基线的铺设和测量;
(3) 控制水准点的布设和测量。
2、定位测量,包括:
(1) 测放样路线中桩、路线用地界桩、路堤坡脚桩和控制桩等;
(2) 测放构造物的轴线点位,桩与柱的中心定位;
(3) 墩台的中轴线位等。
3、现场放样
测放构造物的;轴线和轮廓线,路线中线和边线等。
4、工程计算的测量。
5、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测量。
三、测量工作的管理
1、施工单位测量工作的组织。
(1) 施工单位必须有一位有经验的测量工程师负责施工的测量放样工作,并有 固定的专业测工从事测量工作。
(2) 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定期由国家主管部门进行标定,证明精定合 格后,方可使用。
2、监理测量工作的组织
驻地办设测量监理工程师一人,工程师助理 1-3人,配臵经过标定的测量仪器,负 责所管工程范围内全部测量的监理工作。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巡视和检查全站测量工作的 情况,指导和检查全路线的测量工作。
3、工作关系
施工单位测量组负责施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在工作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本细则的监 理程序执行,全面接受驻地办的监理。驻地办对本段的测量放样负有全面监理责任,并 严格按本细则规定的监理程序实施监理。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放样的成果进行复核和签 证。
四、监理程序及工作内容
1、交接桩的监理工作程序
(1) 由设计单位按图纸到现场交桩和提交桩点坐标,包括导线桩、水准点等。
(2) 施工单位接桩后,应在 14天内对全路线导线进行复测,复测导线时,必须 和相邻施工段的导线闭合经平差计算,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 施工单位复测后,认为各桩点坐标高程值符合精度要求,即可书面表示接 受并负责保护直至竣工。 若有错误桩点的编号和经复测量计算的坐标或高程值报测量监 理工程师。
(4) 施工单位在复测结束后,应向驻地办提交一份桩位复测报告,交测量监理 工程师审核,报告应包括:
、全部复测的记录(导线水平角观测记录、测距记录、四等水准测量记录) 。
、坐标、高程平差计算书,及计算结果
(5) 驻地办审核了复测报告之后,认为测量无误,桩位准确,即可批准按原设 计提供的导线桩点坐标和水准点高程进行测量控制;若有错误,则请设计单位复测并对 有错误的桩位坐标进行更正。
2、控制测量的监理程序
(1) 导线点加密的监理程序
、由施工单位负责埋桩和测量,并计算桩位坐标。
、施工单位将测量的全部记录和计算书上报驻地办。
、驻地办对测量报告进行审核,若计算无误,测量记录和方法符合规范要求,即 由驻地对桩点进行复测。
、导线复测严格按(JTJ061— 99)公路勘测规范要求按一等导线要求,采用二测 回法观测,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 1/15000、方位角闭合差±10N , 现场桩点保护完 好,可批准使用。
(2) 水准点加密的监理程序
、工地水准点应由设计移交的水准点引出,由施工单位埋设,按(JTJ061— 99) 规范,按四等水准要求,用二台水准仪同向观测、附合式、环线闭合差±20L 。
、随着工程的进展, 水准点逐渐地引到沿线的主要建筑物上,以保证水准点安全。以上就是公路工程质量监理依旧是合同文件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