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你们超过一年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公司承诺赔偿或是推脱阻拦的,可以试试到法院起诉。上海和江苏有过成功的案例,但不多。
2、超过一年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不受理没有错误。
1、“工伤已超过两年,当时未作工伤鉴定,公司还给员工伤残补偿吗?”:
(1)工伤的申请时限不是“2年”,而是:单位申报工伤的时限是事故后30天内,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事故后“一年”内。
(2)超过工伤认定的时限,再想通过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索要工伤赔偿,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3)但如果你不是想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赔、而是想向公司索赔: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公司按法律规定可以不给,但协商是否会给你赔偿,只有公司的领导知道了,建议先去试一试。
2、没有工伤认定,从哪里做的劳动能力鉴定?还是普通的伤残鉴定结论?
3、如果是要求工伤赔偿,一般应当有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书才可以,超过工伤认定时限、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很难要求工伤赔偿。
除非是有例外情况,即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在法定30天或一年时限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是因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在劳动部门不予工伤认定后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认定为工伤,法院有可能判决公司有工伤标准赔偿、或是以人身伤害标准赔偿,这种情况在广东和江苏有地方高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