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假肢费用赔偿属于残疾辅助器具费项目赔偿,关于赔偿期限,《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未明确规定配置标准。现行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参照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期限,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具体做法有:
(1)不分年龄,一律赔偿二十年。
(2)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寿命减去残疾者实际年龄赔偿,如四川高院规定:假肢辅助器具的使用年限按70年计算,即以伤残人员定残之日起,连续计算至7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