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买房落户”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有稳定职业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2、明年底前购房网签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房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3、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4、缴纳一年以上社保。
“买房落户”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1、个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3、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用人单位产权人申请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6、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
7、省、市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
8、《房屋所有权证》;
9、入住小区开具的物业入住证明;
10、配偶在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在本市有工作的随迁配偶可以出具劳动合同和本人在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后,不再出具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