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制改造,是指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企业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行为,企业公司制改造,实质上是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公司制企业产权的结构形式表现为股权和法人财产权。产权主体多元化有利于克服单一国有制情况下存在的缺陷,产权主体单一,管理体制僵化,是导致国有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企业控股或者参股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多种抵成本的资产重组机制,企业进入资产市场后,其产权结构具有开放性和流动性,从而引起企业产权结构的变化,从根本上改变原有产权结构不能变动、不能选择和不能竞争了状态,由此形成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产权结构将有利于企业产权效率的提高。因此,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时,应坚持产权主体多元化原则,企业公司制改造最佳的企业组织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河梏分有限公司。
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不仅是单纯改变企业形态的问题,有时还涉及到资产的重组、企业的合并或者分立等诸多的问题交织在一起,使得企业改制中债权债务处理便的扑朔迷离,难以解决。为了加深对司法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有必要对《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法理作一介绍。希望能对你想知道一些关于企业改制+债务的事项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