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的一个朋友因为要照顾家里找的工作时间比较灵活,我都点担心这样他的权益不能得到保护,来咨询一下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劳动关系吗

帮助10人 1.6w浏览 匿名 2018-06-06 安徽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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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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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第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三)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它是劳动关系的另一种形式,受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的另一种形式,与全日制用工是有一定的差别的,都属于劳动关系。非全日制企业是以小时为计酬标准,并且劳动者工作时间是有时长限制的,每周不可以超过规定的时间。另外,非全日制用工也是有最低工资标准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劳动关系。
    全文
    12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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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全时工作制即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第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3、属于劳动关系,它是劳动关系的另一种形式,受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4、对于劳务关系,譬如退休返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是劳务关系。
      综上,可以知道,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是属于劳动关系而并非是劳务关系,是受劳动法等法律的保护的。
    以上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劳动关系的解答。
    全文
    13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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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劳动关系吗,那属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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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般来说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虽说劳动关系的定义是比较简单的,非全日制用工从常理上来说也会涉及到劳动劳务关系的层面,但是具体来说双方是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劳务关系的,只是在进行用工的同时会存在相关的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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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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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劳动关系,全日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1、工作时间约定不同 全日制劳动关系: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2、合同订立形式不同 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的劳动关系:可以订立口头协议。3、工资支付时间不同 4、试用期约定不同 5、购买社保缴纳的承担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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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微信的钱随时被扣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如果案件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那么微信支付平台中的资金就不容易被冻结。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针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详尽的查询,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执行措施,这是执行法官的基本职责所在。
因此,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查询,并且对于账户内的存款,法院具有执行权。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若被法院强制执行,银行卡内的资金可能会被冻结,但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资金则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
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
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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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一般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是以小时计酬、而且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是不能超过5小时,对于每周的时间是不能超过三十个小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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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法律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如若遭遇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无力支付债务时,法院将暂缓执行,待该暂停情况消除后,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再度启动执行程序。
此外,当法院发布中止执行的裁决时,债权人有权在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即刻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与此同时,法院亦有权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非法拘禁罪辩护人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作为辩护人所必需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其必须包括正式的律师;
其次,由社会团体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单位推荐而来的人士;
再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或是亲族;
然而,总体而言,被宣告缓刑或者处于刑罚未执行阶段的人士;
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或者受限的人们及没有行为能力或者只能实施有限行为的人群等均不符合成为辩护人的资格。
至于辩护人所拥有的权力,则具体如下:
第一,依据事实和适用法律,辩护人享有独立进行辩护的权利。
这意味着辩护人可根据自身对事实的认知和法律的解读,进行独到且具有独立性的辩护,而其他人,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甚至个人或组织都不应随意干涉其行动;
其次,从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那一刻起,辩护律师便有权查看、摘录和复制与该案相关的诉讼文件、技术性鉴定资料,同时还可以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和通讯交流;
最后,辩护律师在征得证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后,有权向他们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并且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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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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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非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很遗憾,宅基地是不允许进行买卖交易的。
其所有权归属于集体所有,而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所需经过严格的行政审批程序。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享有,且这种权益与享受者的特定身份息息相关。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擅自取得或者以任何形式获取该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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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致人死亡处罚条例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经营导致他人死亡应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需承担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处罚。
另外,若存在如下非法经营行为之一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1)未经政府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受到严格限制的买卖物品;
(2)在未获得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情况下进行买卖活动;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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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是劳动关系么?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是劳动关系,实际上区分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和劳务关系最重要的一点是,前者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劳动关系的范畴,受到《劳动法》当中的调整,但是后者的话是按照《民法典》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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