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子不允许律师会见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以下三类型犯罪的案件,律师将被禁止进行个别面谈:
第一种是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罪行;
第二种为涉及恐怖活动的犯罪行为;
最后一种则是特大数额的贿赂犯罪案。这些涉及到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严重罪行都需要得到司法机构的认真审查之后,才能决定是否允许律师进行会见,这个过程中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实际案件的具体情节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十六条
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提出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提出是否许可的意见,在三日以内报检察长决定并答复辩护律师。
人民检察院办理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通知看守所或者执行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和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终结前应当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