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合同履行中,一般违约没有约定的话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是根本违约,则守约方可以依照上述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如果被告的违约属于上述情形之一,就属于根本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否则只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