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主业工作。把侵害消费者权益和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执法重点和突破口。一要坚决打击假冒侵权、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与名优企业协作,大力查办食品、儿童用品、老年保健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商品,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施工材料等与国计民生、安全生产密切相关商品的“傍名牌”案件和虚假宣传、虚假表示案件。注重对实体经济监管与电子商务监管有机结合,加强对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网络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落地查处。二要加大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力度,将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要结合当地实际,选取一至两个行业,主动向企业宣传工商部门保护商业秘密职能,对有维权意愿的企业要积极对接,指导其建立保密制度,查处一批侵犯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做到寓服务于执法。三要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围绕金融、房地产、医疗、教育等重点,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力度,认真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四要抓好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件、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