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8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与网上报名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5、《2018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2)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须提供审核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提交学历证书。
2、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
3、应聘岗位要求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省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
一);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材料应说明服务起止年限,考核结果要明确到年度。
2、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22日为截止日期。
7、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四)其他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除户口簿、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服务证、军官证、结婚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资格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用人单位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