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应当按工作的300%支付加班费,不可以调休;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应当按同等时间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劳动法》中有关节假日加班换成调休的规定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