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按季度结算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
加班费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至少每月结算一次,实行月薪制的,应当按月结算,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按季度结算,该制度事先知会了劳动者的,可以按季度结算;用人单位制度虽然没有规定按季结算,但经与劳动者协商同意,也可以按季结算。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上述是季度加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