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水平
按重庆市2016年12月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5%左右确定。
(2)定额调整
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上调50元。
(3)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的缴费年限挂钩。缴费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够15年的,按15年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之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同类人员2016年12月的人均养老金水平,每月增加3%。
(4)倾斜调整
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不低于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
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2016年重庆企事业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6年重庆企事业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如下:
(1)调整水平
按重庆市2015年12月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左右确定。
(2)定额调整
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上调60元。
(3)挂钩调整
按照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然后再按以下缴费年限分档增加养老金。
15年及以下的每月增加15元。16年至20年的,每月增加25元。21年至25年的,每月增加35元。26年至30年的,每月增加45元。31年至35年的,每月增加55元。36年至40年的,每月增加65元。40年及以上的,每月增加75元。
(4)适当倾斜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不低于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
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