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我国法律对建立双重劳动关系是有限认可的,即对本单位工作不造成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将认可权交由用人单位。
解析:
如果单位规章制度并未约定员工不得从事第二职业,用人单位发现员工有接私活等情况后,可以要求员工改正,如员工不予改正,单位可以辞退员工。
员工借用单位的名义接私活,无论借用的是单位的信誉、声誉,还是公司的客源,都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内部规章制度或与员工单独约定等方式,明令禁止员工在职期间为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如发生此类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相应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