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各地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维权。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
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满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其工资。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