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近几年的办案过程中,遇到了大量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被解雇的案件。用人单位之所以要解雇怀孕员工,排除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情形,往往是因为怀孕的女职工事情比较多,产检、病假、产假等行为都要耽误工作时间,公司就觉得比较麻烦,况且孕妇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相比怀孕前肯定下降,而且在孕妇不工作的情况下还要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觉得成本提高,不划算。可事实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孕期的女职工是不能被解雇的。用人单位一旦这么做了,就构成了违法。另一方面,怀孕女职工一旦遭遇此种情况往往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现本律师就此支招如下:
1、如果单位人事部负责人口头通知女职工,说明天或月底你不用来上班了,言外之意就是你被解雇了,那么,不用惊慌,可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如下考虑:
(1)如果你本身也不想再继续工作下去了,那么,你可以回复负责人:解雇我可以,请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我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不同意支付补偿金,那你就不同意解除合同,照常上班,照常领工资,继续与公司抗衡,坚持住,单位不能随便解雇你的。
(2)如果你本身不同意解雇或离职,那么,你可以回复负责人:请给我出具书面的解雇通知,如果单位出具了,你可以拿着该解雇通知聘请律师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赔偿金以及因违法解除而造成的工资损失;如果单位不出具书面的解雇通知,则你不同意解雇,接下来的应对方案同
(1).
2、如果单位直接向你下达了lt;解聘通知gt;,一定要将该证据保存好,你可以考虑聘请律师直接去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赔偿。
3、实践当中,一旦女职工拒绝解聘要求,单位往往就会有下一步动作,即调岗或降工资,如遇这种情况,不用着急,你可以如此回复单位:调岗和降工资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首先应经过我劳动者同意,现在我不同意,你们调岗和降工资均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