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是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协商;二是与安排加班的员工协商。如果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则有权对此加以拒绝;
(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公司老板加班如符合上述条件,员工可能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员工可要求加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