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各位律师:公司一直没有遵守合同约定(每月7日发工资),而是拖到15日后才发。养老保险也只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上缴,请问我可以此为由与公司终止合同并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吗?如果可以,我该怎么争取?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2-12-16 广东深圳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全文
    13 2012-12-16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66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可以此为由与公司终止合同并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吗,如果可以,我该怎么争取?
一键咨询
  • 133****21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0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8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1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0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7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7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3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2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4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珠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8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5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5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5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7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1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6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6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中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8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6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2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7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源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3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中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2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3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3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3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1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4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3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4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1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惠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1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沭阳177****242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4****741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557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可以吗?
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公开审理,法院审理案件公开进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济宁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拆建主体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提供的各类补偿款项。
2.其具体内容通常包括:
对房屋进行补偿的费用(又称房屋重置费),用以弥补被拆迁房屋产权所有者所遭受的损失,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3.此外,还包括周转补偿费,这是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下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时可能遇到的不便,根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我国欠款可以终身追讨吗
欠款一般不可以终身追讨,个人欠款的追诉期一般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了损害的那天开始计算,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予保护。若是依旧不知道我国欠款可以终身追讨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挪用公款100万并归还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将公共款项用于私人用途,这其中既包含了挪用人本身对其进行的使用,也包括了将这些公款提供给其他人使用。
然而,若挪用的公款是提供给私营企业或私有公司使用的话,那么这种行为便属于将公款擅自供私人所用的范畴。
对于挪用那些正在产生利息或是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来供个人使用的情况,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并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但是在案发之前,这些公款的本金被全额归还,那么可以考虑给予减轻处罚甚至是免于处罚的处理。
然而,对于给国家和集体带来的利息损失,应当予以追回。
如果挪用的公款金额极为庞大,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但是在案发之前,这些公款被全额归还,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减轻处罚的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经济案件畏罪自杀案件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不同类型的自杀事件,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置措施,对于涉及犯罪行为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罪名进行定罪量刑。
首先,关于“相约自杀”这一行为,它特指两个或以上的人互相约定一同自杀的行为,由于参与者彼此均没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因此,对于在自杀过程中未能成功的人员,通常无法被视为犯有故意杀人罪。
然而,若行为人接受委托,将另一方杀害后再自行尝试自杀,那么这种情况便应当被判定为故意杀人罪,在量刑时可以适当考虑予以减轻处罚。
另外,如果有人以相约自杀为借口,诱导他人自杀,那么这样的行为也应当被视为故意杀人罪。
其次,“致人自杀”是指由于行为人之前所实施的某些行为,引发了他人自杀的后果。
第三种情况是“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者死亡,但为了掩盖事实真相,逃避法律责任,他们并不亲自下手,而是通过自身的逼迫、引诱等手段,促使自杀者自我伤害,从而实现他们想要杀害自杀者的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和结果之间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关键在于要明确行为人是否确实有意愿让自杀者死亡,以及他们的行为在特定情境下是否足够导致他人采取自杀行动,如果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那么就不应被判定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后,“教唆、协助他人自杀”的行为,应当被视为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在教唆、协助自杀的过程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从宽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外人提出异议房产中止拍卖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特定情形采取具体分析和评估的方法,能够有效地提出异议并发挥其实际效用。
法院仅对确实存在合理理由且值得关注的异议进行裁决,决定暂停执行相关程序。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涉及到房产的拍卖过程时,相关当事人以及利益相关方如果发现执行行为存在违法现象,可以向负责执行该执行事项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异议申请。
在收到当事人及利益相关方所提交的书面异议之后,人民法院需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其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判断其理由是否充分,若理由成立,则应裁定撤销或纠正原有的执行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我国数罪并罚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数罪并罚是否可以判处缓刑没有法律上的规定,只要是符合被判处缓刑的条件就是可以被判处缓刑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高法计件工资与劳动争议的关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实际上,计件工资与计时工资这两种薪酬方式在本质上并无差别,它们均作为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表现形式而存在。
因此,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进行赔偿计算,其标准都应保持一致。
1、非法解雇。
如果用人单位对您予以开除且未向您提供合理的法律依据,那么他们应当向您支付赔偿金,具体金额为每满一年工龄便需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2、合法解雇。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终身监禁并非我国的刑法手段
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同时决定终身监禁之后,在其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也是不能减刑或者假释的。从这点上来看,被决定终身监禁的话,理论上来说真的需要在监狱坐牢到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是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刑期的具体制定方式,应依据各犯罪行为所对应的罪名及相关的量刑标准进行综合考虑:
首先,应在所有罪行的总和刑期之下,以及数个罪行中的最高刑期之上,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其次,若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未满三十五年,则其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二十年;
而当总和刑期达到或超过三十五年时,最高刑期亦不得超过二十五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
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2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的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并用吗?
我国的违约金和定金是不可以并用的。如果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此时是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破产终结后发现未处理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破产费用应
首先从破产财产中全额优先划拨:
(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出售以及分配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这其中包含了聘用职业人员所需的相关开支;
(二)破产案件实施过程中的各类诉讼费用;
至于
(三)项,则是指为了保护所有债权人的共同权益,在破产程序进行期间所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
在完成对破产费用的优先划拨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依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一)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缴的各种税费;
(三)破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上述各顺位的清偿需求,则需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待破产财产分配事宜全部结束后,清算小组将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终止破产程序。
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尚未获得清偿的债权将不再予以清偿。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