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你这么讲,法院的问题倒是挺多的,不过,我们需要一个个来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
一、简易程序问题,像你的这个离婚案件,应该不是普通程序的,法官用简易程序审理不存在什么问题,你提出异议而法官没有认同,是正确的。
二、交换证据,现在的法院都是这么个做法,如果你之前没有提出交换证据,那法院一般都不会那样做的。
三、对于你的第三个问题,法院有些过错,但也要看你所要调查的内容是不是案件审理必须的,否则一般不会受理的
四、开庭前临时找人代替是错误的,应当提前三天告知。但你若对审理人员有异议,你可以当庭提出回避申请的。
五、新证据拒收在程序上有瑕疵
六、再次调查未收,若是案件审理需要的证据,不调尝叮佰顾脂该拌双饱晶查是不对的
七、对于这条理由,具体法院将孩子判给谁,法官有一定的主观裁判权,并不一定就是违法法律的
八、如果诉讼时对财产和债务提出了,那么法院未判决财产和债务是违法的
九、探视权和抚养费,如果你在诉讼中未主张,对探视问题法院可以不管,但抚养费必须裁判
十、判决书内容与庭审不符,这要看庭审记录的内容来定的,如果是按照庭审内容定的,而你又在庭审笔录上签字,那就不存在什么了。如果你对法院的判决不满,你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