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已经申请公租房正在审核中,社保最好不要断缴,可能会影响公租房的申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