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备案成功后且后期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怀孕女职工可以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800元产检补助:生育保险备案成功后,怀孕女职工在定点医院产检可以享受800元产检补助,800元产检补助为单独一个账户,每次产检直接在挂号缴纳费用窗口与工作人员说明有生育保险备案(每次产检最好都带着社保卡),符合相关的补助标准,会减免部分产检费用。如果产检没用完800元补助,也不会取现或用于分娩费用报销等。
2、生育费用报销:生育保险备案成功且在定点医院分娩,可享受生育费用报销,顺产最高结算3000元;剖宫产最高结算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