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扎透鞋底,钉子安全隐患,这种情况下带来的人身伤害,应该是谁铺设、谁负责。
工伤新规四种情形的“上下班途中”受伤都算工伤: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是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是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所以,下班途中买菜,接孩子等等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中受伤都属于工伤。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