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低保待遇必须同时具有下列要求:
(一)当地常住居民或拥有非乡下、乡下户口居民;当地常住居民是指拥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合法固定居所并在当地长久寓居的居民;共有生活家庭人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有住住、共有生活的所有家庭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就读学生。
(二)共有生活家庭人员月人均收入或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准则。家庭收入是指共有生活的家庭人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货币收入包括薪水、奖金、津贴、补贴,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赔偿金或生活补贴费、离退休金、失业工人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存款及息金、有价证券及红利、特许权使用收入、租赁收入、赠送和继承收入、赡养费、抚(扶)养费、第二职业收入、自谋职业收入和其它一切应计入的收入。实物收入按市场价折款计入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