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坏了,应该是由物业出钱换。无论公房私房的水表,都是自来水公司或者物业的产权,应由产权者负责。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租赁物的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租赁物的使用】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在房子租赁期间或者自家房子,如果这个水表坏了的话,一般是自来水公司或者是物业公司来进行承担责任的,到时候水表坏了,需要及时的向物业反映,以免造成了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扩展资料:
业主有权选择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本是全体业主聘请的“管家”,是受业主的委托,帮助业主管理小区、维护小区的服务机构。但现实中,很多业主常常不得不看物业的“脸色”行事。《物权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业主有权更换物业。《物权法》第81条、82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