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再审程序该怎么启动
[律师回复] 执行异议之诉再审程序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启动的,它有着明确的法定条件和流程。下面咱就来详细说说。
先说启动主体。要是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觉得已经生效的裁判有错误,那他们是可以申请再审的。打个比方,甲和乙因为合同纠纷打官司,判决生效后,甲发现了新的证据能证明之前判决有误,这时甲作为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再审。还有案外人,如果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里确定要执行的东西主张权利,而且没办法通过新的诉讼来解决争议,也有资格申请再审。
再说说启动条件。必须得有法定的再审事由才行。比如说有新的证据冒出来,能把原来的判决、裁定推翻;或者原来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根本就没什么证据支持;又或者适用法律确实用错了;还有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该回避的审判人员没回避等情况。
最后讲讲程序启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得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不过要是出现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情况,当事人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这些事起6个月内也能提出申请。申请的时候,要准备好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然后交到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就裁定再审;不符合的,就裁定驳回申请。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要是有申请再审的想法,一定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按照法定流程来操作,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