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结束后对方不给钱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执行结束一般就是法院的执行程序完成了,但要是对方还没给钱,咱们可以这么办。
要是执行程序没达到目的,像被执行人名下没财产可执行,法院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只要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能执行的财产,随时能再次申请执行,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之后法院会恢复执行,重新去查控和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
要是执行已经完毕,但被执行人没按执行和解协议给钱。这种情况下,一旦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就能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来生效的法律文书。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而且情节严重,那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时候申请执行人有两个办法,一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通过这两种方式,能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迫使他履行给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