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遇员工不做工伤鉴定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不少企业处理工伤后续流程时,常会碰到员工始终不肯配合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难题,很多管理者会误以为自己有权强制要求员工到场配合,其实这一想法不符合现有劳动法规的边界设定。申请工伤认定本身是工伤职工的法定权利,企业全程都不具备强制要求员工接受现场鉴定的权限,劳动能力鉴定的核心环节要求受伤职工本人到场接受医疗专家组的核验,提交的材料也必须包含官方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整套完整的医疗就诊资料,所有环节都不存在企业可以代劳完成的空间。
企业完全可以按照人社部门出台的相关规章要求,暂时中止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员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下,其原本可以享受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都将依法停止支付,企业要以盖有公章的正式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员工对应的后果,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各类相关待遇,都会暂停核算发放,直到员工主动配合完成全部鉴定流程为止。
企业要全程留存所有沟通的纸质或者线上记录,包括催告函的送达凭证、和员工及其家属的沟通聊天记录、通话的文字摘抄版材料。如果员工长期拒不配合,企业可以在法定的停工留薪期满之后,按照员工实际的在岗情况重新核定对应的薪酬标准,等到完全符合劳动法规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时,依规完成后续的用工调整。整个处理全程都不能随意克扣员工原本法定应得的工伤权益,所有操作都要卡在合法框架内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