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商期间的财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1、在离婚协商阶段,财产分配有相应的原则。自愿原则是很重要的一点,夫妻俩可以自己商量着达成财产分割的协议。只要这个协议是双方心里真正想这么分的,内容也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不会损害国家、集体还有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那这个协议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2、要是双方商量不拢,就得走法律诉讼程序。这时候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无过错方权益这样的原则来判决。对于夫妻一起拥有的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但也会结合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定。像要是一方在家庭里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责任,就可以适当多分得一些财产。
3、一方在结婚前就有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不用拿出来分割。不过要是夫妻两人约定好了,把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按这个约定来处理。
4、要是有一方偷偷藏起、转移、变卖、损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假弄出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对这种人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离婚之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