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一)若劳动者想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可先查看自己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长,看是否满足连续工作满十年这一标准。
(二)若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新订合同的情况,需同时确认自己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三)已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确保自己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以便续订时争取无固定期限合同。
(四)若用人单位自用工起满一年没签书面合同,要意识到已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主动和单位沟通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