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审结束后该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律师回复] (一)向一审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请求保全数额、对象以及事实理由等内容。
(二)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况,像对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迹象。
(三)按法院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数额要与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相当,担保方式可以选择保证金、房产等。
(四)等待法院审查,若情况紧急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