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股东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公司出现法定破产原因,即便部分股东不同意,也能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入程序途径有两种,一是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处理事务;二是公司已解散但未清算或未清算完毕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清算组应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不同意破产的股东意见不影响程序推进,法院会依事实和法律审查,裁定受理后公司进入破产清算流程。股东要配合管理人工作,如实提供公司财务等资料,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如下:
1.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在公司出现破产迹象时,尽早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清算组严格履行职责,发现公司资不抵债及时申请破产清算。
3.股东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资料,避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