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时对方股东拒绝卖股票怎么办
[律师回复] 要约收购时,若对方股东拒绝卖股票,有这些处理方式。
要约收购就是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股东公开发出收购股份的要约。按法律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满了,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90%以上,剩下还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按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把股票卖给收购人,收购人得进行收购。
要是收购期限到了,收购人持有的股份没达到90%以上,不同意卖股票的股东能继续持股。这时,收购人不能强迫股东卖股票,双方要遵循契约自由原则。收购人可以和拒绝卖股票的股东再商量收购条件,比如提高收购价格、改进收购方案等,试着达成收购协议。要是协商没成功,收购人就得尊重股东意愿,不能强制购买股票。
另外,收购人要留意是否满足要约收购触发的条件,还要履行信息披露等法定义务,保证收购行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