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拖欠大额工资未支付,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已被迫离职,涉及金额大概20几万。目前签劳动合同的公司账户已被查封,账户没钱,公司名下亦无资产。等仲裁开庭中(以公司一贯的作风,肯定会再上诉一审、二审。老板一直在转移资产,不确定公司还能不能支撑到案子结束)。2、集团公司总部在深圳,在上海成立了多家有限责任公司,这些公司实控人都是同一个老板(公司内部审批文件全部印有统一的集团logo,最终决策都有老板签字),且这些公司存在人员混同、财务混同、工作地点也一样。哪些公司目前有租金或者物业收益,我都了如指掌。现在的问题是:我有没有可能在一审的时候追加几个有收益的公司进来作为被告,并作财产保全?
[律师回复] 你电话没留是不想解决问题吗/想帮也没法帮你,不是一句话可以说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