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建房屋出租做约定是否有用
[律师回复] 未建房屋出租约定是否有效,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从法律角度讲,要是这个约定满足几个条件,通常就是有效的。这些条件包括签合同的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法律责任,双方表达的意思真实不虚假,而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要是出租的人没按照约定把房子建好并交给承租方,那就属于违约了,得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说,承租方为了租这个还没建的房子,提前做了不少准备,花了一些钱,像做市场调研、设计装修方案等,出租方违约时就得把这些钱赔给承租方。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要是房屋建设的规划、建设手续有问题,房子很可能就建不起来,这样的出租约定就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没效。还有,如果涉及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规划等强制规定,这个约定同样会被认定无效。
给大家提些实用建议,在和别人约定未建房屋出租时,一定要充分了解房屋建设是否合法、能不能建起来。同时,在签合同的时候,要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写清楚,明确违约了要承担什么责任。这样做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