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在离婚前养孩子该怎么算
[律师回复] 夫妻离婚前,女方父母帮忙抚养孩子,关于费用的计算和处理有不同情况。
要是女方父母和夫妻二人有明确的约定,像说好每月给一定金额的抚养费,那就按这个约定来办,大家都得遵守。要是没约定,从法律角度看,女方父母可以要求夫妻双方补偿抚养孩子花的必要费用,像孩子平时的吃喝拉撒、上学的费用、生病看病的钱等。这是因为女方父母本来没有必须抚养孩子的责任,他们帮忙抚养是为了不让夫妻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有权利要补偿。
费用计算一般是按照实际花了多少来算,女方父母得拿出花钱的证据,比如买东西的小票、交学费的发票、看病的单据等。要是拿不出确切的证据,法院就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这些因素来确定补偿金额。
假如夫妻感情破裂打算离婚,女方父母能在离婚打官司的时候,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毕竟在两口子还没离婚的时候,抚养孩子是夫妻两人都要负责的事。一般来说,这笔费用会当成夫妻共同欠的债,由夫妻一起还。
法律建议:女方父母帮忙抚养孩子时,最好和夫妻双方提前有个书面约定,明确费用问题。同时,要注意保留好各种费用支出的凭证,这样在需要的时候就能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