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不服部分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一)劳动者对于终局裁决不服,要注意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及时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以此保障自身权益,避免错过时间。
(二)用人单位若认为终局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
(三)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任何一方若不服,务必在十五日内起诉,之后等待法院重新审理并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