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保证期间的约定不包括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一)对于保证合同保证期间约定,要避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届满的情况,不然就等于没约定,可能带来风险。
(二)不要约定类似“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内容,这会被认定为约定不明,也不利于明确权利义务。
(三)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债权人要特别关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个法定保证期间,按规定行使权利。在一般保证里及时对债务人起诉或仲裁;在连带责任保证里及时请求保证人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