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伤要求车主垫钱怎么办
[律师回复] 很多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后,最先纠结的往往是要不要先给伤者掏钱付医药费,其实法律从一开始就没把垫付设成车主必须履行的强制义务。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伤者的抢救费用首先是由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支付的,要是碰到伤情严重、费用超出交强险额度,或者肇事车辆没上保险、肇事者一时找不到这类情况,还能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渠道来垫付对应的抢救费用。这些制度设计本身就是为了先解决伤者的救治资金问题,车主完全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要不要先行垫付费用,没人能强迫你必须掏钱。
要是碰到车主不愿意垫付的情况,伤者也不用慌,完全有合规的救济路径可以走。大部分人会选择等治疗全部结束,做完伤残等级评定之后,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这些所有法定赔偿项目汇总到一起,找车主和对应的保险公司协商理赔,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就行。如果治疗过程中医疗费开支特别高,自己实在无力承担后续治疗,也不用硬扛到全部治疗结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单独就急需的医疗费部分提前主张赔付,不用等整个诉讼流程走完。
有些车主出于人情考虑自愿先行垫付了部分费用,一定要记得把所有相关凭证都留存好。比如直接支付医药费的票据、给伤者或者医院转钱的转账记录,最好还能让伤者家属手写一张明确收到垫付款金额的收条,这些材料后续都可以提交给保险公司走报销流程,也能在最终核算的总赔偿款里直接把你已经垫付的部分抵扣掉,避免后续出现说不清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