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手续怎么办
[律师回复] 起诉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归属提出主张,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准备起诉阶段所需全部材料。
起草起诉状,载明诉讼请求,内容包含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具体数额、探望权具体安排。
收集对应证据,包含自身收入证明、居住条件证明、子女长期随己方共同生活的相关材料、对方存在家暴或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双方分居证明。
备齐个人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完成材料准备后办理立案手续。
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全部起诉材料。
法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完成立案流程,通知双方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
进入审理与判决环节。
法院审理案件时先行开展调解程序。
调解不成的,法院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结合双方经济条件、抚养能力、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等情形作出判决。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操作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中涉及抚养权的对应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