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未休辞了怎么补偿员工
[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需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再减去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需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该报酬中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核对未休年休假的折算天数及工资支付情况,保留好工作时间、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遇单位不支付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提醒:
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核对未休年休假的折算天数及工资支付情况,保留好工作时间、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遇单位不支付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