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应负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避免违反服务期约定。当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后,劳动者要遵守服务期约定,若想提前解约要考虑违约金成本,违约金不超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按未履行服务期分摊。
(二)遵守竞业限制约定。若与用人单位约定了保守商业秘密等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条款,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于竞业限制期内要遵守约定,同时可获得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经济补偿,否则需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