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不到位,让对门的把进户门换高换大,我有权利减免物问业费吗?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对业主共有部分进行妥善管理。若对门换门行为涉及占用公共通道、改变建筑外观等共有部分,物业未履行管理职责,属于违约行为。但一般不能直接以此为由减免物业费,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 **未侵犯自身权益**:若对门换门行为未侵犯您的专有部分或共有部分权益,仅因物业监管不到位,您无权直接减免物业费,应通过其他途径要求物业整改。
- **侵犯自身物权**:若对门换门行为影响了您的通行、采光等,侵犯了您的物权,且物业存在明显监管失职,您可先要求物业解决侵权问题,再根据物业处理结果决定是否主张减免物业费。
- **物业存在串通等情形**:若物业与对门换门行为存在串通或故意放任,导致您权益受损,您可在向物业主张侵权赔偿的同时,要求减免对应期间的物业费。
建议您先固定相关证据,如拍摄门的尺寸变化及对您家影响的照片、视频,保存与物业沟通记录等,然后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投诉,要求其处理。若物业未响应,可反馈给业主委员会或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