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终止,
经济补偿计算: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则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均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