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你所称的
误工费)由肇事
责任人承担,法院是支持的,但保险公司在
交强险中不
赔偿,另外商业险中,
保险条款也将停运损失作为
间接损失,是不予赔偿的。
营运性汽车受损,在维修期间没有误工费赔偿,但肇事者应当赔偿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
财产损失,
当事人请求
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撞上营运车辆大致有三种情况:全责、同责和
无责。
全责:需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和承担对方的车辆
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
同责:同责情况下,上述提到的修理费、停运费及误工费只需承担一半;
无责:若是无责的一方,当然无需承担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