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