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发生以下
劳动争议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
仲裁(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
(五)
(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2.劳动争议发生后,
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当事人因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它正当理由超过上述规定的申请
仲裁时效的除外。当事人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
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应载明下列事项:3.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
代表人的姓名、职务;4.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5。
证据(人证、
物证、
书证、视听资料、鉴定材料、笔录等)或
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人
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三人以上(含三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